台湾地区基层民主选举中的“黑金政治”(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政府的各种公共工程建设中,「小至乡镇开建公园,大至中正机场航站大楼扩建工程,纷纷传出了黑道围标、白道绑标的情事,似乎只要某些行业有利可图,吾人就可以在其中嗅出黑道的影子(原文如此)」17。
更加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台湾经济发展迅速,但它的司法体制和市场体系都不健全。于是,「几占台湾经济实力的三分之一」的「巨大的地下经济市场乃成为了黑道壮大其势力的温床」18。「地下经济」的特征,就是国家权威在市场秩序中的丧失,那么同样具有暴力垄断者身份的黑社会组织便能乘虚而入,盗取并分配国家的经济资源,为商人们提供由它们主宰的「市场秩序」,扮演起了「仲裁者」的角色19。如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台湾黑社会组织就积聚起了大量的财富,黑道大佬和亿万富翁成为同义词。
至此我们可以到出这样一个结论:选举需要大量金钱,而黑社会组织正是最重要的「金主」之一。
(二)「黑金」介入选举可获暴利
选举需要钱、需要「桩脚」,而黑社会有钱、有人,这些都没有问题。那么,黑社会为甚么愿意将大量的金钱投入到选举当中去呢?
答案是明显的,因为资本追求高额利润的铁律,在民主制下往往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而「黑金」之所以会热衷于选举,只在于其中极佳的「投资回报率」。
首先,一旦选举成功──无论是黑道人物自己出马还是投资给代理人,都大大有助于他们的「漂白」,此后可以用合法的政治身份来掩盖其黑道本质,从而使其安全与「事业」获得保障。
国民党政权曾经几次开展大规模的「扫黑」行动。尤其是1984年「江南案」后的「一清专案」,当局以铁腕手段先后处分了一千多名黑道首要分子,基本上破坏了原有的黑白两道的「生态平衡」。「一清」之后不久,台湾的民主化进程骤然加速,各种公职的选举陆续开放。对于残存的和新兴的黑道势力来说,当局「痛下杀手」、「翻脸不认人」的情形记忆犹新,因此除了将自己「漂白」、融入到权力体系中一途外,更无自我保全的方法。于是,在李登辉时代的台湾,有实力的黑道分子均积极参与地方层级的选举。而对于当选民意代表的黑道分子来说,他们掌握了政治权力,反过来可以干预司法和员警系统20,那么任凭如何「扫黑」都在所不惧了。
其次,黑道分子还需要通过选举与基层的地方派系「挂鈎」,因为「除了可分享实质利益外,更可藉地方派系所掌握的政治势力,作为逃避治安单位取缔及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保护伞」。所以,许多黑道分子的初次参选,除了本身想「漂白」以防再次遭受司法单位的取缔外,亦可牵制地方派系,再利用派系间的利益冲突矛盾以获利21。
当然,更重要的「回报」还在藉由政治势力干预建设规划、介入公共工程、参与土地买卖或炒作,其中尤其「工程绑标更是成为黑道政客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来源,社会资源正不断被吸入黑金政治这个大黑洞」22。
台湾经济的发展模式,一般都认为政府在其中起了主导的作用。历届政府所推出的庞大的「国家建设计划」,更使得公共工程成为岛内「最大的市场」。所以,谁在选举中最有力,谁对政府的影响就愈大,那么能分到的「蛋糕」也就更大。
比如,研究者就发现,台湾各地方行政首长特别热衷推行的「河川整治疏浚」工程,其实包含着砂石开采的厚利,而这往往成为各方面势力争夺的目标,很多黑道背景的基层「民意代表」则胜算颇高23。此外,台湾城市化的进程中,牵涉到大量的都市计划政策决策以及土地交易,「当土地变成一个很重要的财富形成来源时,而主要的土地使用权又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一些由财团或其他经济利益集团设立的土地开发集团,若要松动土地管制权来获取利益,必须与执政的地方派系或地方官员、在地的民意代表相结合,分享土地开发的利润。」24
90年代晚期,台湾媒体先后揭发出野柳隧道工程案、十八标案、四汴头抽水站案等「黑金工程」,而其中最轰动的当数1996年台湾中正机场二期航站装修工程中的弊案25。在这个造价利润高达二、三十亿新台币的大工程中,先有「白道绑标」,即所谓的「民意代表」在工程策划之初就积极介入,游说有关预算案的通过,而其后则进行「黑道围标」,用暴力威胁的办法「劝退」其他的投标者,然后「黑白两道」一起来分享这份利润。这其中的关键,正如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所言,「当前黑道与暴力犯罪无法完全根绝的重要原因,是黑道以暴力介入选举或藉由选举跻身政坛,隐居幕后甚至走向台前,继续从事不法活动,或组织公司行号,以合法掩护非法,或挟民意代表身份假预算审查及施政质询之名监督政府所致。」26
具体到基层乡村的情况,有研究发现,「黑道出身的人士在经由选举成为地方民代或乡镇市长后,为回馈选举桩脚,常结合派系财团集体向县市政府或乡镇市政府施压关说,从警察局(分局)八大行业违法取缔之关说干预,建设(局)课工程围标与开采特权之关说介入,环保(局)课垃圾清运之关说特权,教育局校舍兴建与器材采购之绑标关说,工务局(课)道路桥梁与排水工程之围标干预,公营行库之超额贷款,甚至主管调动与约聘人员之任用,都可看到黑道派系集团运用贿赂、质询、行政施压、人情施压以及暴力施压等方式,介入地方基层行政。」27所以,外人看来不过是「芝麻官」的乡镇长、乡镇「民意代表」,其实往往都牵涉到重大的经济利益。这也是黑道人物愿意以巨额金钱投入选举的奥秘所在。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发现,台湾地区的基层民主选举与「黑金」势力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需求的微妙关系,也就是说,基层选举为「黑金政治」准备了必要性条件。
二 基层选举中的贿选行为:「黑金政治」的运作模式
(一)贿选的模式:地方派系势力、桩脚、基层金融机构
「黑金」与基层选举相互需求,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基层选举中存在着一整套贿选的运作模式,使得「黑金」可以比较顺利地控制选举。
根据台湾「法务部」资料的统计,以金钱介入选举的方式有「桩脚买票」、「迂回买票」、「流水席宴客」等十一种型式28,而如果对这些贿选的形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对于乡村基层的选举来说,地方派系、「桩脚」以及基层金融机构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黑金政治」正是透过它们来运作的。
研究显示,除了台北市外,台湾地区的地方派系遍布于各县市, 其总数约有九十八个;虽然其政治影响力无法超越一个县市,但所有县市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派系在左右地方政治29。地方派系扮演着国家与乡土社会之间的中介人角色,因而能长期存在。
前面已经提到,在威权时代,国民党利用地方派系来操控基层选举,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在民主化的进程中,这种关系不但没有瓦解,相反,由于选举已经成为决定政权归属的唯一依据,所以国民党以及后起的民进党、亲民党对地方派系的依赖程度并未下降。同时,地方派系在民主化之后仍然保持着强大的选举动员能力30。
地方派系的成员组合,至少必须包括核心人物、各乡镇派系实际负责人和基层「桩脚」等三个主要的结构性角色。其中「桩脚」在基层选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候选人想要获得选票,必须通过「桩脚」来动员。而扮演「桩脚」角色的人物,除了行政基层组织中的现任或卸任的村里长,或乡镇农会的农会代表与乡镇代表外,还包括各类社团负责人、寺庙管理委员会主委或委员、中小企业主、各行业公会理事长、家长会长、宗亲会理事长,当然,也包括了地方上的黑道「兄弟」等等,几乎社会中的三教九流人物,都可以纳入基层桩脚的网路。派系无论在平时或是选举期间,都必须依赖活跃于基层社会的「桩脚」,来串起派系与
更加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台湾经济发展迅速,但它的司法体制和市场体系都不健全。于是,「几占台湾经济实力的三分之一」的「巨大的地下经济市场乃成为了黑道壮大其势力的温床」18。「地下经济」的特征,就是国家权威在市场秩序中的丧失,那么同样具有暴力垄断者身份的黑社会组织便能乘虚而入,盗取并分配国家的经济资源,为商人们提供由它们主宰的「市场秩序」,扮演起了「仲裁者」的角色19。如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台湾黑社会组织就积聚起了大量的财富,黑道大佬和亿万富翁成为同义词。
至此我们可以到出这样一个结论:选举需要大量金钱,而黑社会组织正是最重要的「金主」之一。
(二)「黑金」介入选举可获暴利
选举需要钱、需要「桩脚」,而黑社会有钱、有人,这些都没有问题。那么,黑社会为甚么愿意将大量的金钱投入到选举当中去呢?
答案是明显的,因为资本追求高额利润的铁律,在民主制下往往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而「黑金」之所以会热衷于选举,只在于其中极佳的「投资回报率」。
首先,一旦选举成功──无论是黑道人物自己出马还是投资给代理人,都大大有助于他们的「漂白」,此后可以用合法的政治身份来掩盖其黑道本质,从而使其安全与「事业」获得保障。
国民党政权曾经几次开展大规模的「扫黑」行动。尤其是1984年「江南案」后的「一清专案」,当局以铁腕手段先后处分了一千多名黑道首要分子,基本上破坏了原有的黑白两道的「生态平衡」。「一清」之后不久,台湾的民主化进程骤然加速,各种公职的选举陆续开放。对于残存的和新兴的黑道势力来说,当局「痛下杀手」、「翻脸不认人」的情形记忆犹新,因此除了将自己「漂白」、融入到权力体系中一途外,更无自我保全的方法。于是,在李登辉时代的台湾,有实力的黑道分子均积极参与地方层级的选举。而对于当选民意代表的黑道分子来说,他们掌握了政治权力,反过来可以干预司法和员警系统20,那么任凭如何「扫黑」都在所不惧了。
其次,黑道分子还需要通过选举与基层的地方派系「挂鈎」,因为「除了可分享实质利益外,更可藉地方派系所掌握的政治势力,作为逃避治安单位取缔及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保护伞」。所以,许多黑道分子的初次参选,除了本身想「漂白」以防再次遭受司法单位的取缔外,亦可牵制地方派系,再利用派系间的利益冲突矛盾以获利21。
当然,更重要的「回报」还在藉由政治势力干预建设规划、介入公共工程、参与土地买卖或炒作,其中尤其「工程绑标更是成为黑道政客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来源,社会资源正不断被吸入黑金政治这个大黑洞」22。
台湾经济的发展模式,一般都认为政府在其中起了主导的作用。历届政府所推出的庞大的「国家建设计划」,更使得公共工程成为岛内「最大的市场」。所以,谁在选举中最有力,谁对政府的影响就愈大,那么能分到的「蛋糕」也就更大。
比如,研究者就发现,台湾各地方行政首长特别热衷推行的「河川整治疏浚」工程,其实包含着砂石开采的厚利,而这往往成为各方面势力争夺的目标,很多黑道背景的基层「民意代表」则胜算颇高23。此外,台湾城市化的进程中,牵涉到大量的都市计划政策决策以及土地交易,「当土地变成一个很重要的财富形成来源时,而主要的土地使用权又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一些由财团或其他经济利益集团设立的土地开发集团,若要松动土地管制权来获取利益,必须与执政的地方派系或地方官员、在地的民意代表相结合,分享土地开发的利润。」24
90年代晚期,台湾媒体先后揭发出野柳隧道工程案、十八标案、四汴头抽水站案等「黑金工程」,而其中最轰动的当数1996年台湾中正机场二期航站装修工程中的弊案25。在这个造价利润高达二、三十亿新台币的大工程中,先有「白道绑标」,即所谓的「民意代表」在工程策划之初就积极介入,游说有关预算案的通过,而其后则进行「黑道围标」,用暴力威胁的办法「劝退」其他的投标者,然后「黑白两道」一起来分享这份利润。这其中的关键,正如时任「法务部长」的马英九所言,「当前黑道与暴力犯罪无法完全根绝的重要原因,是黑道以暴力介入选举或藉由选举跻身政坛,隐居幕后甚至走向台前,继续从事不法活动,或组织公司行号,以合法掩护非法,或挟民意代表身份假预算审查及施政质询之名监督政府所致。」26
具体到基层乡村的情况,有研究发现,「黑道出身的人士在经由选举成为地方民代或乡镇市长后,为回馈选举桩脚,常结合派系财团集体向县市政府或乡镇市政府施压关说,从警察局(分局)八大行业违法取缔之关说干预,建设(局)课工程围标与开采特权之关说介入,环保(局)课垃圾清运之关说特权,教育局校舍兴建与器材采购之绑标关说,工务局(课)道路桥梁与排水工程之围标干预,公营行库之超额贷款,甚至主管调动与约聘人员之任用,都可看到黑道派系集团运用贿赂、质询、行政施压、人情施压以及暴力施压等方式,介入地方基层行政。」27所以,外人看来不过是「芝麻官」的乡镇长、乡镇「民意代表」,其实往往都牵涉到重大的经济利益。这也是黑道人物愿意以巨额金钱投入选举的奥秘所在。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发现,台湾地区的基层民主选举与「黑金」势力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需求的微妙关系,也就是说,基层选举为「黑金政治」准备了必要性条件。
二 基层选举中的贿选行为:「黑金政治」的运作模式
(一)贿选的模式:地方派系势力、桩脚、基层金融机构
「黑金」与基层选举相互需求,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基层选举中存在着一整套贿选的运作模式,使得「黑金」可以比较顺利地控制选举。
根据台湾「法务部」资料的统计,以金钱介入选举的方式有「桩脚买票」、「迂回买票」、「流水席宴客」等十一种型式28,而如果对这些贿选的形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对于乡村基层的选举来说,地方派系、「桩脚」以及基层金融机构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黑金政治」正是透过它们来运作的。
研究显示,除了台北市外,台湾地区的地方派系遍布于各县市, 其总数约有九十八个;虽然其政治影响力无法超越一个县市,但所有县市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派系在左右地方政治29。地方派系扮演着国家与乡土社会之间的中介人角色,因而能长期存在。
前面已经提到,在威权时代,国民党利用地方派系来操控基层选举,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在民主化的进程中,这种关系不但没有瓦解,相反,由于选举已经成为决定政权归属的唯一依据,所以国民党以及后起的民进党、亲民党对地方派系的依赖程度并未下降。同时,地方派系在民主化之后仍然保持着强大的选举动员能力30。
地方派系的成员组合,至少必须包括核心人物、各乡镇派系实际负责人和基层「桩脚」等三个主要的结构性角色。其中「桩脚」在基层选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候选人想要获得选票,必须通过「桩脚」来动员。而扮演「桩脚」角色的人物,除了行政基层组织中的现任或卸任的村里长,或乡镇农会的农会代表与乡镇代表外,还包括各类社团负责人、寺庙管理委员会主委或委员、中小企业主、各行业公会理事长、家长会长、宗亲会理事长,当然,也包括了地方上的黑道「兄弟」等等,几乎社会中的三教九流人物,都可以纳入基层桩脚的网路。派系无论在平时或是选举期间,都必须依赖活跃于基层社会的「桩脚」,来串起派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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