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基层民主选举中的“黑金政治”(7)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第221-249页。
31 涂一卿:〈台湾地方派系之社会基础──以嘉义县地方派系为例〉,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1994年。
32 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33 廖忠俊《台湾地方派系的形成发展与质变》,台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1997 年,第177-178页。
34 丁仁芳:〈废除乡镇市级选举对地方政经生态的冲击〉,台北:《国家政策双周刊》,第171期
35 赵永茂:〈台湾地方黑道之形成背景及其与选举之关系〉。
36 赵永茂:〈台湾地方黑道之形成背景及其与选举之关系〉。
37 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报,2000年3月22日。转引自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38 「染黑程度指标」的计算方式:a. 找出涉及重大刑案民代的层级类型;b. 计算每一层级民代平均所代表的选民数;c. 涉案民代一个层级所代表的选民数加权,被枪击的民代以平均所代表选民的十分之一数加权。
39 罗聪钦:《选举买票与资金回收──以公共工程为例》。
40 吴英明、黄荣护等:《优质民主的基础与制度研究计划书》,台北,2001年,第3页。转引自林鉴棋:《黑金政治影响公共工程之研究》,东海大学公共事务硕士学程硕士论文,2001年。
41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0页。
42 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的有关论述。贺雪峰的研究则发现,台湾乡村传统关系一直没有受到毁灭性打击,因此村民「一致行动能力较强」,地方精英的动员能力也就相当可靠。见氏著〈乡村选举中的派系与派性〉,?NewsID=2339&;BigClassName=政治与社会&BigClassID=43&SmallClassID=53&SmallClassName=社会学&SpecialID=0(法律时评网),2003年11月30日。
43 杨迪文:〈大哥之父出殡「冠盖云集」〉,台北:《联合报》,2003年3月16日。
44 〈彰化海线大哥父丧 扁吕游颁挽联〉,「中央社」彰化县2003年2月24日电。
45 张企群、陈重生:〈盛传警方即将扫荡 外省挂大哥纷走避〉,台北:《中国时报》,2004年4月13日。
46 黄玄铭:〈战后台湾黑道的政治分析〉。
47 有关具体情形,可参见台湾「法务部调查局」编印的《「中华民国八十三年」廉政工作年报》,台北,1995年。
48 邱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49 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报》和《中国时报》1994年2月28日-3月31日的相关报道,转引自丘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50 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51 参见佐藤幸人:『金融改革──二つの挫折が示す陈水扁政権の问题点』,佐藤幸人、竹内孝之编:『陈水扁再选──台湾総统选挙と第二期陈政権の课题』第5章。
52 松本充豊:「黒金」问题への取り组み――分割政府下での「権威主义の遗産」との闘い。
53 谢立功:〈对新政府扫除黑金作法之评论〉,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090-093号。
54 廖天威:〈法务部查贿的政治与法理逻辑〉,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第090-300号」。
55 资料来源:《联合日报》,91/06/06,版4、《中国时报》,91/03/29,版1、《民众日报》,91/07/20,2。转引自涂志坚:〈黑金政治变本加厉〉,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评)092-016号」。
56 根据赵永茂:〈2000 年总统大选后对新政党政治形势对地方派系的冲击〉一文的部分内容改制成此表。赵文载陈文俊主编:《跨越2000 年的政治学研究》,台湾「国立中山大学」政治研究所,2001年。
57 台北:《自由时报》,2000年5月5日社论。
58 廖益兴:〈乡镇市级自治选举的存废〉,台北:《国家政策双周刊》,第174期。也可参见陈恒钧:〈精省后乡镇市地位之发展方向〉,翁兴利主编《地方政府与自治》,台北:商鼎文化,第259-286页。
59 参见刘念夏:〈乡镇市级选举存废之研究〉,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089-044号」。
60 参见刘念夏:〈乡镇市级选举存废之研究〉 。
61 参见陈阳德:《台湾乡镇市与区级政府之比较研究》,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第162-166页。
62 涂志坚:〈建立阳光法制,扫除黑金政治〉,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评)090-122号」。
63 谢立功:〈司法改革与扫除黑金〉,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研)090-003号」。
64 谢相庆:〈立法委员选举制度改革--现行「大选举区一票制」改为「小选举区两票制」的可行性〉,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研)字第006号。有的论者认为,将「单一选区制」改为「复数选区制」能避免黑金政治及买票恶习,因为「在复数选区中,席次很多,参选人只要锁定部分选民便有机会参选。因此能以买票贿选或黑道绑桩或控制部分单位元(如农会、渔会或工会等)的方式来取得部分选民的支援。但若是单一选区,因为席次只有一个,除非对整个选区大多数的选民进行贿选买票或暴力威胁,才有可能当选。但若真是如此,则司法单位将可以轻易地掌握证据,毕竟要对整片地区的人买票或威胁且又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参见「批踢踢实业坊」() 网友cpchuu的言论。
65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313页。
66 参见丘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31 涂一卿:〈台湾地方派系之社会基础──以嘉义县地方派系为例〉,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1994年。
32 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33 廖忠俊《台湾地方派系的形成发展与质变》,台北:允晨文化出版公司,1997 年,第177-178页。
34 丁仁芳:〈废除乡镇市级选举对地方政经生态的冲击〉,台北:《国家政策双周刊》,第171期
35 赵永茂:〈台湾地方黑道之形成背景及其与选举之关系〉。
36 赵永茂:〈台湾地方黑道之形成背景及其与选举之关系〉。
37 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报,2000年3月22日。转引自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38 「染黑程度指标」的计算方式:a. 找出涉及重大刑案民代的层级类型;b. 计算每一层级民代平均所代表的选民数;c. 涉案民代一个层级所代表的选民数加权,被枪击的民代以平均所代表选民的十分之一数加权。
39 罗聪钦:《选举买票与资金回收──以公共工程为例》。
40 吴英明、黄荣护等:《优质民主的基础与制度研究计划书》,台北,2001年,第3页。转引自林鉴棋:《黑金政治影响公共工程之研究》,东海大学公共事务硕士学程硕士论文,2001年。
41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0页。
42 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的有关论述。贺雪峰的研究则发现,台湾乡村传统关系一直没有受到毁灭性打击,因此村民「一致行动能力较强」,地方精英的动员能力也就相当可靠。见氏著〈乡村选举中的派系与派性〉,?NewsID=2339&;BigClassName=政治与社会&BigClassID=43&SmallClassID=53&SmallClassName=社会学&SpecialID=0(法律时评网),2003年11月30日。
43 杨迪文:〈大哥之父出殡「冠盖云集」〉,台北:《联合报》,2003年3月16日。
44 〈彰化海线大哥父丧 扁吕游颁挽联〉,「中央社」彰化县2003年2月24日电。
45 张企群、陈重生:〈盛传警方即将扫荡 外省挂大哥纷走避〉,台北:《中国时报》,2004年4月13日。
46 黄玄铭:〈战后台湾黑道的政治分析〉。
47 有关具体情形,可参见台湾「法务部调查局」编印的《「中华民国八十三年」廉政工作年报》,台北,1995年。
48 邱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49 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报》和《中国时报》1994年2月28日-3月31日的相关报道,转引自丘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50 陈雅琪:〈基层金融机构改革与台湾黑金政治的削弱──关于台中县的案例研究〉。
51 参见佐藤幸人:『金融改革──二つの挫折が示す陈水扁政権の问题点』,佐藤幸人、竹内孝之编:『陈水扁再选──台湾総统选挙と第二期陈政権の课题』第5章。
52 松本充豊:「黒金」问题への取り组み――分割政府下での「権威主义の遗産」との闘い。
53 谢立功:〈对新政府扫除黑金作法之评论〉,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090-093号。
54 廖天威:〈法务部查贿的政治与法理逻辑〉,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第090-300号」。
55 资料来源:《联合日报》,91/06/06,版4、《中国时报》,91/03/29,版1、《民众日报》,91/07/20,2。转引自涂志坚:〈黑金政治变本加厉〉,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评)092-016号」。
56 根据赵永茂:〈2000 年总统大选后对新政党政治形势对地方派系的冲击〉一文的部分内容改制成此表。赵文载陈文俊主编:《跨越2000 年的政治学研究》,台湾「国立中山大学」政治研究所,2001年。
57 台北:《自由时报》,2000年5月5日社论。
58 廖益兴:〈乡镇市级自治选举的存废〉,台北:《国家政策双周刊》,第174期。也可参见陈恒钧:〈精省后乡镇市地位之发展方向〉,翁兴利主编《地方政府与自治》,台北:商鼎文化,第259-286页。
59 参见刘念夏:〈乡镇市级选举存废之研究〉,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宪政(评)089-044号」。
60 参见刘念夏:〈乡镇市级选举存废之研究〉 。
61 参见陈阳德:《台湾乡镇市与区级政府之比较研究》,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第162-166页。
62 涂志坚:〈建立阳光法制,扫除黑金政治〉,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评)090-122号」。
63 谢立功:〈司法改革与扫除黑金〉,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研)090-003号」。
64 谢相庆:〈立法委员选举制度改革--现行「大选举区一票制」改为「小选举区两票制」的可行性〉,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内政(研)字第006号。有的论者认为,将「单一选区制」改为「复数选区制」能避免黑金政治及买票恶习,因为「在复数选区中,席次很多,参选人只要锁定部分选民便有机会参选。因此能以买票贿选或黑道绑桩或控制部分单位元(如农会、渔会或工会等)的方式来取得部分选民的支援。但若是单一选区,因为席次只有一个,除非对整个选区大多数的选民进行贿选买票或暴力威胁,才有可能当选。但若真是如此,则司法单位将可以轻易地掌握证据,毕竟要对整片地区的人买票或威胁且又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参见「批踢踢实业坊」() 网友cpchuu的言论。
65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313页。
66 参见丘英智:〈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贿选问题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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