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203页。
[54] 熙宁变法时王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元学案·荆公新学略》载刘元城说:“金陵三不足之说……非独为赵氏祸,为万世祸。人主之势,天下无能敌者,人臣欲回之,必思有大于此者把揽之。今乃教之不畏天变,不法祖宗,不恤人言,则何事不可为也?”又载陈右司说:“阴阳灾异之说,虽儒者不可泥,亦不可全废。王介甫不用,若为政依之,是不畏天者也。”王夫之同样认为王安石的“三不足”之说是“祸天下而得罪于名教”(《读通鉴论》卷二十九《五代中十一》)。程、朱之学堪称“理性”,但他们向皇帝上疏也难免言“灾异”,参见《程氏文集》卷一《再上疏》,同书卷五《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代吕公著应诏上神宗皇帝书》,《朱文公文集》卷十四《论灾异劄子》。
[55] 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402页。
[56] 关于“士”与“农、工、商”的关系,参见范仲淹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在此诗中,范仲淹对农、工、商在当时所受的压迫和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并且提出君主应该“以德为先”,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而授予“士”之爵禄,使其与君主“共理天下”。他批评三代以后“此道日以疏,善恶何茫然”,“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在当时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他发出复兴儒学的呼声:“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
[57] 在改革秦以后的“私天下”、主张“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这一点上,顾、王二人相同。参见《亭林文集》卷一《郡县论》,王夫之《黄书·古仪》、《宰制》。
[58]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9页。
[59] 王夫之对朱熹与韩侂胄因“争殡宫”而交恶亦有批评,见《宋论》卷十三《宁宗四》。
[60]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十章。
[61] 类似的说法,如明儒丘濬在《世史正纲》中说:“理宗之崇尚理学,亦好其名尔,非真有其实也。”(《宋宰辅编年录校补·续录》卷十二)清儒全祖望说:“嘉定而后,阳崇之而阴摧之,而儒术亦渐衰矣。”(《宋元学案·序录》)
[62] 明天启初年,东林党人黄尊素(黄宗羲之父)任御史,参劾魏忠贤奄党不遗余力,并上《士气已竭》疏(见《罪惟录》卷十三下)。天启六年(1626年),黄尊素受酷刑,惨死于狱中。
[63]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第917页。
[64] 同上书,第887、922页。余先生在书中还说:“儒家只有此一人间世界,他们的精神世界也依之而立,绝不容人人皆证涅槃,陷此世于‘人空道废’之境。”同上书,第141页。我对此论更深表赞同。
[65] 如余英时先生所说:“理学家虽然以政治主体的‘共治者’自待,但毕竟仍旧接受了‘君以制命为职’的大原则。”其引《朱子语类》卷一○四《自论为学工夫》:“先生多有不可为之叹。汉卿曰:‘前年侍坐,闻先生云:“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兵随将转,将逐符行。”今乃谓不可为。’曰:‘便是这符不在自家手里。’”《朱熹的历史世界》,第455-456页。
[66] 《明史·赵用贤传》亦云:赵用贤遭罢免,高攀龙等上疏论救,皆被贬谪,“自是朋党论益炽……言事者益裁量执政,执政日与枝拄,水火薄射,讫于明亡。”
[67] 《明夷待访录》作于清康熙元、二年(1662—1663年),早于洛克的《政府论》近三十年,早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百年。其所云“学校”包含公共议政机构的意思,说其为中国初始的“议会”思想并不为过。
[68] 参见拙文《中国的民本与民主》,《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
[69]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47页。
[70] 参见拙文《明代的两大儒与五四时期的德赛二先生》,《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