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对“王安石之允为小人”的评价,是道学系统中的传统评价。而王安石真正的“祸害”是他任用、培植了一批“小人”,由此旧党被排斥,加之司马光、吕公著等“元祐诸公”又处置不当,章惇、蔡京等新党则罗织“元祐党案”,旧党全被禁锢,奸佞擅权,君主淫逸,遂致北宋的灭亡。王夫之评论说:
国民之交敝也,自苛政始。苛政兴,足以病国疟民,而尚未足以亡;政虽苛,犹然政也。……惟是苛政之兴,众论不许,而主张之者,理不胜而求赢于势,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群小乃起而应之,竭其虔矫之才、巧黠之慧,以为之效。于是泛滥波腾,以导谀宣淫,蛊其君以毒天下。而善类壹空,莫之能挽。民乃益怨,衅乃倏生,败亡沓至而不可御。呜呼!使以蔡京、王黼、童贯、朱勔之所为,俾王安石见之,亦应为之发指。而群奸尸祝安石,奉为宗主,弹压天下者,抑安石之所不愿受。然而盈廷皆安石之仇讐,则呼将伯之助于吕惠卿、蔡确、章惇诸奸,以引凶人之旅进,固势出于弗能自已,而聊以为缘也。势渐迤者趋愈下,志荡于始而求正于末者,未之有也。是故苛政之足以败亡,非徒政也,与小人为类,而害乃因缘以蔓延。倡之者初所不谋,固后所必至也。(《宋论》卷六《神宗七》)
以上评论道出了宋政之乱,自熙宁变法始;而北宋之亡,则亡于章惇、蔡京等奸佞擅权,“蛊其君以毒天下”。章惇、蔡京等所为,虽然不是王安石所愿见,但王安石应任“引用小人”之咎。王夫之又说:“是安石之法,未足以致宣、政之祸。唯其杂引吕惠卿、邓绾、章惇、曾布之群小,以授贼贤罔上之秘计于(蔡)京,则安石之所贻败亡于宋者此尔。”(《宋论》卷八《徽宗二》)
王夫之的以上评论,南宋理宗时吕中早已先发:
(章惇、蔡京)此小人不足责,而引用小人自安石始。然安石之心与章子厚(惇)不同,章子厚之心与蔡京诸人不同。盖安石之法犹出于所学,章子厚之法将托安石以报私怨耳,至蔡京则又托绍述以奉人主(徽宗)之侈心耳。愈变愈下,所以致中原之祸也。(《宋大事记讲义》卷二十一)
应该说,王夫之与吕中所见略同。北宋之亡于奸佞擅权,“蛊其君以毒天下”,实亦证实了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所说“奸邪之凶,甚于夷狄之患”!
然而,王夫之与吕中的见解又有不同。王夫之认为,宋政之乱虽然“自神宗始之”,但又“自仁宗开之”,把宋政之乱的根源追溯到庆历新政,认为“天章阁开”、范仲淹之“条陈进”是宋乱之源。其偏执和苛刻,竟至对包括道学在内的整个宋学都构成了否定。相比之下,吕中的以下见解则较为持中和公允:
自范文正天章阁一疏不尽行,所以激而为熙宁之急政。吾观范文正之于庆历,亦犹王安石之于熙宁也。……呜呼!使庆历之法尽行,则熙、丰、元祐之法不变;使仲淹之言得用,则安石之口可塞。今仲淹之志不尽行于庆历,安石之学乃尽用于熙、丰。神宗锐然有志,不遇范仲淹而遇王安石。世道升降之会,治体得失之几,于是乎决矣!(《宋大事记讲义》卷一)
这就是说,宋政之乱源于庆历新政之后熙宁变法的转向,即其转向为汲汲于“理财”的“急政”。范仲淹和庆历新政不但不能任其咎,恰恰相反,“使庆历之法尽行,则熙、丰、元祐之法不变;使仲淹之言得用,则安石之口可塞”。如果庆历新政不致夭折,恰可以避免宋政之乱。从庆历新政到熙宁变法,“世道升降之会,治体得失之几,于是乎决矣”!此话对于理解宋朝的衰亡和宋学的演变,意味深长,莫等闲视之。
倘若以上见解可以成立,那么王夫之《宋论》之偏可彰,而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亦有可商之处。余先生把宋代士大夫的政治文化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第一阶段的高潮出现在仁宗之世,可称之为建立期”;“第二阶段的结晶是熙宁变法,可称之为定型期”;“第三阶段即朱熹的时代,可称之为转型期……朱熹的时代也就是‘后王安石的时代’”[26]。我对此三阶段的划分大体无异义,但余先生的三阶段说又与“古文运动、新学与道学的形成”相对应[27]。这里的“古文运动”为避免“从现代的观点说,古文运动属于文学史,改革运动属于政治史”[28]的误解,我认为第一阶段应称之为“以范仲淹为代表的庆历新政时期”。庆历新政时期包含“古文运动”的内容,此即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首言的“救文弊”[29],此书作于天圣三年(1025年),比尹洙、欧阳修、石介等投入古文运动“至少要早十年”[30]。但庆历新政不仅是古文运动,钱穆先生所说的宋学精神之“两端”,及其“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实都开创于庆历新政。
余先生说:“仁宗庆历、皇祐时期(1041—1053),在范仲淹的精神号召下,儒学开始进入行动取向的阶段”[31]。既然是“行动取向的阶段”,就不应以“古文运动”概括之。这一阶段还应延至仁宗的嘉祐时期(1056—1063),这样就将程颐早年的《上仁宗皇帝书》以及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也包括在内,如此则道学与新学都滥觞于庆历新政就更加显明。
余先生认为,在仁宗庆历、皇祐时期,“儒学是在倡导和酝酿政治秩序重建的阶段,重点偏于‘外王’,尚未深入‘内圣’领域。但在神宗即位(治平四年一月,1067)以后,不但秩序重建已进入全面行动的阶段,而且‘外王’与‘内圣’必须相辅以行的观念也牢固地建立起来了。”[32]我认为此说不确切。余先生在“附论二”《我摧毁了朱熹的价值世界吗?》一文中指出:“胡瑗教学,分立‘经义’与‘治事’两斋,即后来‘内圣’之学与‘外王’之学的先驱。”[33]我同意此说。但余先生认为,胡瑗、孙复、李觏的思想“掀动了王安石和神宗,北宋政治史终于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至熙宁变法,儒家重建秩序的要求“从‘坐而言’转到‘起而行’的时期”[34]。此说把庆历时期归于“坐而言”,又把宋初三先生和李觏同王安石相联系,而不是把他们与范仲淹相联系,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35]。
余先生说:“范仲淹应试时胡瑗只有二十五岁,大概还在泰山十年苦学的期间,自然绝无可能有任何影响。”[36]观此可知,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余先生虽然“智者千虑”,但在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的关系问题上却未免一“失”(此“失”在宋学研究中较为普遍)。按,范仲淹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中进士,天圣五年(1027年)执掌南都府学,在此收留孙复,“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范文正公年谱》引《东轩笔录》)。一年之后,范仲淹赴京任秘阁校理,孙复“亦辞归”,然后在泰山苦学十年。《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胡瑗“七岁善属文,十三通五经……家贫无以自给,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这就是说,胡瑗在泰山苦学的期间,是在天圣六年(1028年)之后,此时已晚于范仲淹应试时十三年以上。在执掌南都府学时,范仲淹的思想已达到成熟。孙复在泰山苦学期间,与范仲淹有书信往来(《宋元学案·泰山学案》载其《与范天章书》)。我认为,在此期间孙复已经把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等思想传达给了一起同学的胡瑗和石介,而且范仲淹对胡瑗也已经有了较深入的了解,所以他在景祐二年(1035年)便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同年末,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范仲淹推荐胡瑗,“以白衣对崇政殿,授试秘书省校书郎”。范仲淹在陕甘抗击西夏期间,胡瑗也被“举荐为丹州军事推官,成为范仲淹幕府中的人物”[37]。同期,范仲淹写有《举张问、孙复状》(见《范文正公集》卷十八)。庆历二年(1042年),经范仲淹、富弼的推荐,孙复被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