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须一提的是,欧阳修与范仲淹是一个阵营的“朋党”(两人都不避讳君子可以结为“朋党”[39])。景祐二年(1035年),范仲淹任吏部员外郎,次年与丞相吕夷简发生冲突,被诬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遂被贬知饶州。当时欧阳修致书右司谏高若讷,指出:“希文(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班行中无与比者。”又谴责高若讷身为司谏而不为范仲淹辩诬,却随而诋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居士外集》卷十七《与高司谏书》)。欧阳修亦因此书而坐罪,被贬为夷陵令。《范文正公年谱》载:“自(范)公贬而朋党之论起,朝士牵连,出语及公者,皆指为党人。”庆历元年(1041年),范仲淹在陕甘前线写有《举欧阳修充经略掌书记状》(见《范文正公集》卷十八)。庆历三年,欧阳修、余靖、蔡襄上疏,言范仲淹“有宰辅才,不宜局在兵府”,于是范仲淹被召回京师,授枢密副使,复除参知政事,乃掀起庆历新政。新政失败后,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均被贬退,欧阳修于庆历五年五月上疏,言范、韩、富等“皆是陛下素委任之臣,一旦相继而罢,天下士皆素知其可用之贤,而不闻其可罢之罪。陛下于千官百辟之中,亲选得此数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此臣所以为陛下惜也。”(《范文正公集·年谱补遗》)欧阳修于此年八月罢龙图阁直学士,贬知滁州,明年自号“醉翁”(参见《欧阳文忠公年谱》)。欧阳修与范仲淹相互荐举,共同进退,他两次奋不顾身地为范仲淹辩诬,在范仲淹死后写有《范公神道碑铭并序》,两人关系之密切非同一般。尤可注意者,他说范仲淹“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班行中无与比者”,这正说明范仲淹是当时“士大夫群中众望所归的领袖人物”。
王安石在《策问》中有云:“圣人治世有本末,其施之也有先后。”(《临川文集》卷七十)余英时先生指出,这里的“本末”相当于“体用”,而“体用”即胡瑗教学之法的“明体达用”所言之[40]。我同意此说,但王安石的“本末”思想当更源于范仲淹的“立朝有本末”。在范仲淹的改革思想中,“本末”“源流”的意识非常清楚。如他在《奏上时务书》中批评当时科举对士人之学风和政风的影响:“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诏令虽繁,何以戒劝?士无廉让,职此之由。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在掀起庆历新政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他更强调:“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如前文所述,按范仲淹对“本末”“源流”的看法而衡之,熙宁变法转向为“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恰恰是“以浅末为急务”。
余英时先生把胡瑗、孙复的“体用”“本末”思想同王安石相联系,而不是与范仲淹相联系,我认为这是一个较严重的失误。在宋初三先生苦学于泰山时,他们当已熟知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思想。胡瑗的“苏、湖之法”即起源于范仲淹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而在庆历新政推行期间,“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著为令”。胡瑗的“苏、湖之法”即是“明体达用之学”,此法或此学是庆历新政所确立的。其重要意义如钱穆先生所说:明体达用之学“正宋儒所以自立其学,以异于进士场屋之声律,与夫山林释老之独善其身而已者也”,“盖自唐以来之所谓学者,非进士场屋之业,则释、道山林之趣,至是而始有意于为生民建政教之大本,而先树其体于我躬,必学术明而后人才出,题意深长,非偶然也”[41]。
胡瑗在嘉祐元年(1056年)任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管勾太学。嘉祐二、三年就是程颐和王安石分别向仁宗皇帝上书时。此时,胡瑗的教育事业达到高峰。王安石于此前(皇祐四年,1052年)称范仲淹为“一世之师”,此时又称胡瑗为“天下豪杰魁”,并喻为“梁柱”(《临川文集》卷十三《寄赠胡先生》),可见他当时还在庆历新政的精神笼罩下。“是时礼部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随才高下而修饰之。人遇之虽不识,皆知为先生弟子也。”(《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胡瑗的弟子之众,在熙宁变法时对于王安石是一股很大的牵制力量,故熙宁二年神宗问:“胡瑗与王安石孰优?”胡瑗高弟刘彝答:“臣师胡瑗以道德仁义教东南诸生,时王安石方在场屋中,修进士业……”这明显是对王安石的轻视。刘彝又说:“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非安石比也。”(同上)这里的“学者”当是指胡瑗教育、影响下的众多士人,而余英时先生认为“当即暗指主持变法的王安石”[42]。我想这是余先生把刘彝的话误读了。
熙宁九年(1076年)五月,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批评范仲淹“好广名誉,结游士,以为党助,甚坏风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五)。这里的“游士”当首先包括胡瑗在内。此时,王安石已临近罢相(熙宁九年十月),这位“拗相公”把昔日对范仲淹、胡瑗的推崇早已淡忘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熙宁变法的“转向”是与范仲淹、胡瑗的思想相对立的。
余英时先生说:“胡瑗教学,分立‘经义’与‘治事’两斋,即后来‘内圣’之学与‘外王’之学的先驱。”我对此很赞同,只不过胡瑗的“明体达用之学”并非“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重要精神泉源”[43],而是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的一个重要成果。范仲淹在《睢阳学舍书怀》诗中有云:“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君恨即销。”(《范文正公集》卷三)此诗可能作于他早年(中进士之前)在南都学舍苦学之时,正体现了他“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天圣六年,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写有《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其中说:“……诚而明之,中而和之……必大成于心,而后可言焉。”(《范文正公集》卷六)如余英时先生所论:“此文全就《中庸》发挥,充分表达了由修身、齐家而建立理想秩序的意识,而且也含有‘内圣’与‘外王’相贯通的观念。”[44]当康定(1040年)用兵时,张载“以书谒范仲淹,(范)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宋史·张载传》)皇祐元年(1049年),范仲淹徙知杭州,“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范仲淹说:“人茍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范文正公集·年谱》)以上所引“瓢思颜子心还乐”、“名教可乐”、“道义之乐”,当即后来周敦颐教导二程的“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程氏遗书》卷二上)。周敦颐在《通书·志学》篇提出:“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此即道学家的“内圣外王”追求,这种追求当本于范仲淹所云“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钟君恨即销”。
范仲淹在写《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时,也就是他收留孙复而“授以《春秋》”时。这说明在仁宗之世的初期,范仲淹已并重《中庸》与《春秋》,其中已“含有‘内圣’与‘外王’相贯通的观念”。当康定用兵时,范仲淹劝张载“读《中庸》”,此时胡瑗也正在范仲淹的幕府。范仲淹、胡瑗对《中庸》的重视,开启了道学家重视“内圣”“心性之学”的方向。嘉祐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