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一种建构主义的分析(上)(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工具』」。刘国深的《台湾「省籍族群」的结构功能分析》42,他提到「1986年到1996年的10年里,『省籍族群』的政治功能得到空前绝后的发挥……这一功能将趋于萎缩,但在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里,『省籍族群』仍会是一个难以忽视的因素」。陈孔立的「台湾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 43,他从省籍、族群、本土化三个维度对台湾政治运作进行了分析。这些论文注意到了族群认同与台湾人政治认同的关系,分析较为细致,引用材料甚为丰富,是近年来分析台湾岛内文化因素之政治作用的好文章,给本研究提供了许多便利,不足之处则是视野较窄(与文章的立意有关),难以给人一个台湾问题的全貌。他们虽然也运用了认同概念,但尚不属于有意识地从建构主义视野进行系统分析,故笔者概之为「初级建构主义」 44。

  笔者从上述起点出发,将台湾问题放在国际大视野下进行全面考察。前面已经以国际关系理论归纳台独问题认识上的四种主要看法,通过对实际情况与数位分析,指出这些看法实际上不成立,下面笔者将从运用博弈论开始,转入建构主义理论(主要是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温和建构主义)阐明台湾问题发生、发展的实际历程,论证台独的主要根源在于台湾人的族群认同变化导致的国家认同嬗变。根据这一研究结论,作者尝试提出一些大陆在台湾问题上的应对之方。

2.5 台湾问题的学理分析:从博弈论到建构主义

甚么是台湾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导致前述四种片面认识的主要原因:没有区分原因、发展、现状、解决方案等而笼统作答。 笔者以为,所谓台湾问题是个概括性的表达,是一个包含了许多子集的集合,故必须对此进行拆解,然后才能进行针对性的研究。根据大陆官方的定义,台湾问题是指海峡两岸的分离状态45,那么,它至少可以分为两个时期、有三个方面、是三方互动的结果。

  两个时期是指两蒋时期(1945~1988.1)和李─陈时期(1988.1~2004),两蒋时期台湾问题的实质是两岸对中国统一方式的主导权,即,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还是「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海峡两岸在中国国家统一这一大目标上不存在分歧,这一时期,台湾问题可以未解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意识形态因素加上美国因素。李─陈时期台湾问题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如何统一的问题,而是台湾要闹独立且愈演愈烈,意在建构独立的「合法性」的同时,打消美国因素中对台湾独立不利的一面。



 三个方面是指:中国大陆与台湾分隔状态产生的原因、为甚么分隔状态维持到现在、如何解决这种分隔状态。导致这种分隔状态的初始原因是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内战,这一点各方没有疑义。分隔状态得以维持主要是因为美国的介入,这一点也是共识。分隔状态的解决有三种立场:统一、独立、维持现状。

  三方互动是指中国大陆、台湾、美国间的较量。分隔状态体现三方博弈均衡点,这个均衡点的实现有赖于两个威慑战略46:美国的威慑战略与中国的威慑战略。中国在1979年后威慑战略的中期目标是维持现状,抑制台独。美国威慑战略1979年后的法律依据是《与台湾关系法》,其目标是:在台湾不单方面谋求改变现状的前提下,阻止大陆武力统一,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博弈关系分列如下。

  美国不参与时台湾问题博弈均衡为:大陆占绝对优势,用图表示如下:

台湾问题——一种建构主义的分析(上)


  美国参与后的效果:两岸维持分隔现状,用图表示如下:

台湾问题——一种建构主义的分析(上)


  台湾国家认同改变的目标:对内形成追求主权的合法性,对外减弱或(如果可能)消除美国战略中对台独不利的一面,实现台湾独立,用图表示如下:

台湾问题——一种建构主义的分析(上)


  如何解决分隔状态则各方意见不一,大陆:解放──维持现状(消极防独与积极防独)──和平统一,美国:台湾独立──维持现状──和平解决,台湾:光复大陆──维持现状──独立。三方博弈的结果是维持现状。这主要是美国的意志。大陆对此勉强接受。台湾作为力量最弱的一方先是接受,从李登辉时期起则想打破现状,实现独立。显然,这是外来因素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行为体(agent)通过内部的学习、斗争而改变了自己的身份与利益,并试图通过对主权的追求而使之「合法化」。

  国家是民众政治上的效忠物件,要实现独立、成立新的国家,民众不能保持原有的国家认同,并需要新的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政治认同,其基础是文化上的族群认同,于是,原有的认同被改造后强化、不适合的部分被剔除,从而创造出新的族群认同,这个过程可直观表示为:

台湾问题——一种建构主义的分析(上)


  如果台湾民众新的国家认同在台湾「全民公决」中得到表达,将严重削弱美国维持现状政策的「道义基础」,使得美国行政当局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公众与国会的压力加上《与台湾关系法》,都要求支援台湾的民意;另一方面,美国国际大战略、在中国大陆巨大的经济利益、三个联合公报则要求美国避免与中国摊牌;中国政府则无退路可走。故中美在防止台湾进行全民公决(或沿着这个方向采取重大步骤)上具有共同利益。

  由上分析可知,「统独公投」与「公投入宪」是台独必走的一步,但2006年与2008年仅仅是可能的「机遇期」之一,笔者认为,台湾更可能的做法为「分步稳健」进行:第一步,「公投入宪」但注明不举行统独公投,以防止大陆动武与美国的反对;第二步,将「不举行统独公投」修改为「50年内不举行统独公投」,大陆可能觉得也能接受;第三步,等待时机,去掉「50年」的限制,进行统独公投。

  从上述推理,可以判知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意义与作用」:台湾问题在现阶段表现为台独,为实现这一目标,有必要通过树立「他者」(即外省人)、扭曲历史、强化原有族群边界等各种手段来建构台湾民众的新族群认同,从而造就台湾人的新国家认同。这是本文着重分析台湾人族群认同的原因。而建构主义国关理论的核心概念正是文化与认同。

第三章 建构主义分析之一:概念界定与相关分析

  根据秦亚青教授的研究47,结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温和建构主义(即温特为代表的结构派)都是国际体系理论,都重视体系结构。不同在于本体论、变数关系(引数与因变数或构成性变数)。建构主义是观念本体的,另外两者为物质本体的。现实主义将权力视作引数,国家行为体的行为为因变数。新自由制度主义注重进程(包括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在结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制度将决定国家行为。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特征是文化,或曰国际体系中的观念结构,它通过互主性实践活动建构,初始互动建构了体系结构,结构影响行为体行为。体系结构(温特有时也把它称作institutions)与行为体行为之间主要是构成性关系,其次才是因果关系48。 既然行为体的共有观念(即文化)决定其身份进而决定其利益,那么,就必须考察对文化进行深入的考察。国内层面的文化同样是共有观念,所以,我们转入分析文化概念、同时兼顾一些政治概念(也属于大文化范畴),并回答一些重要概念彼此的关系。 台湾是个享有微弱主权的行为体(agent),在一些国际场合是被当作特殊国家行为体对待的。所以,笔者确定抽取出来进行讨论的文化概念也是「国家级」的,这些概念都与台湾有关,自然也与认同相联。第一个就是本文的核心概念之一──族群。

3.1 族群、族群认同及其在台湾的特点

3.1.1 族群(ethnic group)

  弗雷德里克·巴特尔(Fredrick Barth)认为族群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人们自己或别人根据他们的出身和背景来推定的归属范畴,他强调社会互动导致德人们的归属感49;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与乔舒亚·菲什曼(Joshua Fishman)一致认为,族群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单位和整合要素,将它们各自维系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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