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军火贸易对中国统一的涵义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9
1854年,美国驻宁波领事哈里斯在其长达100多页的意见书中,提出台湾对美国起码有五大作用:一是当作美国商品进入中国的一个中转站;二是作为传播基督教的一个基地;三是在海上控制中国南北各省的贸易;四是当作美国西海岸对中国进行贸易的门户;五是从台湾寻求向日本发展的领域。[1]这被视为美国想控制我国台湾的最早鬼胎。基于对台湾得天独厚战略价值的认识,从19世纪殖民主义者至今,1个多世纪以来,美国人一直想把台湾作为其战略空间中“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和“遏制中国扬帆出海的桥头堡”。
军火贸易是一种有着丰富政治、经济和军事意义的外交杠杆,与台湾的军火贸易也就成了大国介入台湾问题的有效政策工具。从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到《与台湾关系法》,美国源源不断地向台湾输出军火,以巧妙攫取“立足台湾、牵制中国”的战略利益。据不完全统计,自1979年“美台断交”到1998年底,美国售台武器33批,总价值高达346.7亿美元,平均每年达17亿美元。自1995年开始,台湾地区开始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军贸市场。斯德哥尔摩专门研究武器市场问题的国际和平研究所(简称SIPRI )最近的一份报告指出:“1998年,台湾已经超过沙特阿拉伯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常规武器买主。”[2]这既是说台湾已经成为世界最为重要的军贸市场之一。台湾问题因而成为大国利益的交汇点,尤其是中美矛盾的焦点。因此,研究美台军火贸易的特点和内部机制,不仅有助于深入认识中美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且有助于把握我国统一所面临的困境。
军火贸易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它应是一种集体选择问题。作为一种集体选择,本文假设军火贸易的选择都符合集体理性。事实上,集体选择基于国家利益,其行为应是理性的。当然,影响军火贸易的因素非常复杂,比如有时就受总统选举的影响,即某位总统候选人为了拉取选民的选票可能会一时批准军售。虽然如此,他仍要受国家利益的制约,执政后仍会保持其对外政策的连续性,即个人理性不可能离开集体理性太远。因此,本文认为,进行军火贸易双方的行为选择符合“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即双方的选择都是为了得到集体效用的最大化。这种集体效用是一个综合体,包括经济收益评价、国家尊严评价、安全威胁评价、执政党威信的评价以及国家战略达成度的评价等分指标。综合的集体效用评价是这些分指标加权值的和,进行军火贸易所获得的综合集体效用在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随军火贸易量或质的变化而变化;在军火贸易量或质一定的情况下,综合集体效用评价又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种综合集体效用的变化情况可用序数效用来表征。因此,分析军火贸易这种集体选择行为就可以用经济学中的博弈理论来进行分析。
一、美台军火贸易的历史、现状与特点
1.1美台军火贸易的历史回顾
二战以后,美台军贸关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49年到1963年,这一时期,台湾的武器装备、弹药,乃至零备件的供应,几乎完全依赖美国的军援,当地只能生产一些简单的轻武器以辅“美援”之不足。1949至1965年间,美国对台直接军事援助约为25亿美元,约占台湾军事开支的一半。军事援助虽不是军火贸易,但从此使台湾与美国绑在了一起,促成了美台军火贸易的发端。
第二个阶段是从1964至1973年。1964年以后,由于越战和国际石油价格上涨等原因,美国对台军援逐年减少,台湾开始向美国和其它国家购买武器装备。据台湾《中国时报》等媒体引述美国国务院的有关统计资料称,美国对台湾的无偿性军事援助从1951年开始,到1974年停止,共提供了30.79亿美元的武器装备(详细资料见表1)。另一方面,台湾的武器进口额由1964年的110万美元上升到1973年的1亿美元,但是在中美建交前的20余年中,美国对台湾军售的金额不大,总计大约2.4亿美元。[2]同时,进口武器零备件的生产设备和武器检测、维修设备。这一阶段,台湾军贸市场份额由美国寡占,台湾既大批引进先进的美式武器,又着眼建立武器自制的军事工业基础。
第三个阶段是从1974年至冷战结束。由于对中国在战略大三角中重要性的考虑,美国调整了其东亚政策。1973年7月,美国宣布“停止”对台军援,“限制”向台出售先进的武器装备。此后,台湾转向西欧国家购买武器。1979年至1983年,台湾进口了25亿美元武器,但美国货仍占17亿美元。80年代后期,台湾军费开支迅速增长,这期间台湾军品进口额保持在每年3至10亿美元之间,其中最高年份达13亿美元。在这个阶段,台湾军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武器成品进口减少,许可证贸易等军火技术贸易持续火热。据统计,1968年至1984年,台湾军工生产总值中许可证生产的约占85%,台湾军工生产总值的2/3来自于美国F-5战斗机和205型直升机的许可证生产。《中美八·一七公报》发表后,尤其是80年代中后期,美国对台湾两用技术的输出增长较为显著。从出口的内容看,增长最快的为机电技术,特别是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装配线和集成电路块,这些技术对于制造导弹和战斗机极为重要(见表2)。
据ACDA统计,1985至1989年间,台湾进口了38.95亿美元军品。其中美国军品占77%(30亿美元),西欧国家军品占22.5%(8.75亿美元)。据SIPRI 年鉴统计,美国对台湾军售情况呈逐年略增趋势,但个别年份有起伏。详细资料见表3.
在贸易形式上,台湾开始透过美国的“外国军事销售(FMS ,Foreign Military Sales)”和“商务出口执照”向美国购买武器。另外,台湾还与以色列达成军火许可证交易,于80年代初许可证生产以色列的“伽伯列”导弹,利用美国和以色列的技术援助生产攻击型快艇。这一时期,台湾成为东亚地区重要的军贸市场,在1992年其市场规模仅次于韩国、泰国和朝鲜。
第四个阶段是从冷战结束至1996年台海危机。冷战结束,苏联的解体使美国认为中国是其一个潜在的敌人,因此开始调整其对外政策,遏制中国的快速崛起。因此台湾的战略地位开始上升,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继续采取两面手法,实施模糊战略,放松了对台军售的限制,向台湾出售大批先进战斗机,法国等西方国家也开始进军台湾军贸市场,使台湾的军品交易有了较大增长。1994年4月28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含有多项反华条款的《对外关系授权法》,该法案除了建议总统派遣内阁官员访台和支持台湾加入国际组织外,主要从法律上解除了美国对台出售武器的限制。该法案声称,《与台湾关系法》的效能优于《八·一七公报》,实际上是把《与台湾关系法》凌驾于《八·一七公报》之上,这就为美国大肆向台出售武器创造了条件。1998年10月下旬,美国国会通过《综合拨款法》,欲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美国的干涉,使得台湾军贸市场再次火热。
李登辉当政后,为改变台军装备的落后状况,借机提出了“整备空中、海上和陆上防御力量,积极发展国防科技,更新武器装备”的发展战略,近年来不断增加军事开支,加紧采购军火。据SIPRI 的年鉴统计,近几年台军武器装备采购费用已经跃居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首(详细资料见表4)。
在军火采购方式上以海军、空军和陆军的建军顺序制定了“以从美国和欧洲国家的购买为主,自行研制与军事合作为辅”的武器更新策略。从1994至1998年的5年间,台湾武器进口总价值达113.11亿美元,居全球之首,比1983至1991年9年间的64.61亿美元高得多,使台军基本完成了主战兵器的换代。近几年来,台军进一步拓宽了更新武器装备的渠道,由原来的单纯采购逐渐转向谋求美国转让高新技术、以租代售、合作办厂、密切军事交流等方面。1992年9月,布什政府向台湾出售了150架价值60亿美元
军火贸易是一种有着丰富政治、经济和军事意义的外交杠杆,与台湾的军火贸易也就成了大国介入台湾问题的有效政策工具。从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到《与台湾关系法》,美国源源不断地向台湾输出军火,以巧妙攫取“立足台湾、牵制中国”的战略利益。据不完全统计,自1979年“美台断交”到1998年底,美国售台武器33批,总价值高达346.7亿美元,平均每年达17亿美元。自1995年开始,台湾地区开始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军贸市场。斯德哥尔摩专门研究武器市场问题的国际和平研究所(简称SIPRI )最近的一份报告指出:“1998年,台湾已经超过沙特阿拉伯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常规武器买主。”[2]这既是说台湾已经成为世界最为重要的军贸市场之一。台湾问题因而成为大国利益的交汇点,尤其是中美矛盾的焦点。因此,研究美台军火贸易的特点和内部机制,不仅有助于深入认识中美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且有助于把握我国统一所面临的困境。
军火贸易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它应是一种集体选择问题。作为一种集体选择,本文假设军火贸易的选择都符合集体理性。事实上,集体选择基于国家利益,其行为应是理性的。当然,影响军火贸易的因素非常复杂,比如有时就受总统选举的影响,即某位总统候选人为了拉取选民的选票可能会一时批准军售。虽然如此,他仍要受国家利益的制约,执政后仍会保持其对外政策的连续性,即个人理性不可能离开集体理性太远。因此,本文认为,进行军火贸易双方的行为选择符合“经济人”的理性假设,即双方的选择都是为了得到集体效用的最大化。这种集体效用是一个综合体,包括经济收益评价、国家尊严评价、安全威胁评价、执政党威信的评价以及国家战略达成度的评价等分指标。综合的集体效用评价是这些分指标加权值的和,进行军火贸易所获得的综合集体效用在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随军火贸易量或质的变化而变化;在军火贸易量或质一定的情况下,综合集体效用评价又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种综合集体效用的变化情况可用序数效用来表征。因此,分析军火贸易这种集体选择行为就可以用经济学中的博弈理论来进行分析。
一、美台军火贸易的历史、现状与特点
1.1美台军火贸易的历史回顾
二战以后,美台军贸关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49年到1963年,这一时期,台湾的武器装备、弹药,乃至零备件的供应,几乎完全依赖美国的军援,当地只能生产一些简单的轻武器以辅“美援”之不足。1949至1965年间,美国对台直接军事援助约为25亿美元,约占台湾军事开支的一半。军事援助虽不是军火贸易,但从此使台湾与美国绑在了一起,促成了美台军火贸易的发端。
第二个阶段是从1964至1973年。1964年以后,由于越战和国际石油价格上涨等原因,美国对台军援逐年减少,台湾开始向美国和其它国家购买武器装备。据台湾《中国时报》等媒体引述美国国务院的有关统计资料称,美国对台湾的无偿性军事援助从1951年开始,到1974年停止,共提供了30.79亿美元的武器装备(详细资料见表1)。另一方面,台湾的武器进口额由1964年的110万美元上升到1973年的1亿美元,但是在中美建交前的20余年中,美国对台湾军售的金额不大,总计大约2.4亿美元。[2]同时,进口武器零备件的生产设备和武器检测、维修设备。这一阶段,台湾军贸市场份额由美国寡占,台湾既大批引进先进的美式武器,又着眼建立武器自制的军事工业基础。
第三个阶段是从1974年至冷战结束。由于对中国在战略大三角中重要性的考虑,美国调整了其东亚政策。1973年7月,美国宣布“停止”对台军援,“限制”向台出售先进的武器装备。此后,台湾转向西欧国家购买武器。1979年至1983年,台湾进口了25亿美元武器,但美国货仍占17亿美元。80年代后期,台湾军费开支迅速增长,这期间台湾军品进口额保持在每年3至10亿美元之间,其中最高年份达13亿美元。在这个阶段,台湾军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武器成品进口减少,许可证贸易等军火技术贸易持续火热。据统计,1968年至1984年,台湾军工生产总值中许可证生产的约占85%,台湾军工生产总值的2/3来自于美国F-5战斗机和205型直升机的许可证生产。《中美八·一七公报》发表后,尤其是80年代中后期,美国对台湾两用技术的输出增长较为显著。从出口的内容看,增长最快的为机电技术,特别是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装配线和集成电路块,这些技术对于制造导弹和战斗机极为重要(见表2)。
据ACDA统计,1985至1989年间,台湾进口了38.95亿美元军品。其中美国军品占77%(30亿美元),西欧国家军品占22.5%(8.75亿美元)。据SIPRI 年鉴统计,美国对台湾军售情况呈逐年略增趋势,但个别年份有起伏。详细资料见表3.
在贸易形式上,台湾开始透过美国的“外国军事销售(FMS ,Foreign Military Sales)”和“商务出口执照”向美国购买武器。另外,台湾还与以色列达成军火许可证交易,于80年代初许可证生产以色列的“伽伯列”导弹,利用美国和以色列的技术援助生产攻击型快艇。这一时期,台湾成为东亚地区重要的军贸市场,在1992年其市场规模仅次于韩国、泰国和朝鲜。
第四个阶段是从冷战结束至1996年台海危机。冷战结束,苏联的解体使美国认为中国是其一个潜在的敌人,因此开始调整其对外政策,遏制中国的快速崛起。因此台湾的战略地位开始上升,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继续采取两面手法,实施模糊战略,放松了对台军售的限制,向台湾出售大批先进战斗机,法国等西方国家也开始进军台湾军贸市场,使台湾的军品交易有了较大增长。1994年4月28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含有多项反华条款的《对外关系授权法》,该法案除了建议总统派遣内阁官员访台和支持台湾加入国际组织外,主要从法律上解除了美国对台出售武器的限制。该法案声称,《与台湾关系法》的效能优于《八·一七公报》,实际上是把《与台湾关系法》凌驾于《八·一七公报》之上,这就为美国大肆向台出售武器创造了条件。1998年10月下旬,美国国会通过《综合拨款法》,欲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美国的干涉,使得台湾军贸市场再次火热。
李登辉当政后,为改变台军装备的落后状况,借机提出了“整备空中、海上和陆上防御力量,积极发展国防科技,更新武器装备”的发展战略,近年来不断增加军事开支,加紧采购军火。据SIPRI 的年鉴统计,近几年台军武器装备采购费用已经跃居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首(详细资料见表4)。
在军火采购方式上以海军、空军和陆军的建军顺序制定了“以从美国和欧洲国家的购买为主,自行研制与军事合作为辅”的武器更新策略。从1994至1998年的5年间,台湾武器进口总价值达113.11亿美元,居全球之首,比1983至1991年9年间的64.61亿美元高得多,使台军基本完成了主战兵器的换代。近几年来,台军进一步拓宽了更新武器装备的渠道,由原来的单纯采购逐渐转向谋求美国转让高新技术、以租代售、合作办厂、密切军事交流等方面。1992年9月,布什政府向台湾出售了150架价值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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